根据施工运输需要,13采区底板抽放巷需铺设胶带输送机一部,铺好后清理浮煤,为缺保施工安全及工程质量,特制定以下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概况
13采区底板抽放巷采用锚网索支护,巷道平均坡度为-16°,铺设胶带输送机型号为DTL80/40/2×40,铺设皮带巷道长度470米,铺设好皮带后清浮煤,清理浮煤长370米,宽度1.8米,高度1.4米,并在所铺设皮带机头处安装耙矸机。
二、施工顺序
(一)下井前由值班队长向所有施工人员贯彻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签字后方可入井。
(二)做好施工前的准备工作,工具准备齐全、完好、材料备齐,人员必须在完好、安全的顶板下方可开始施工。
(三)做好起吊设备和起吊用钢丝绳及绳套的检查,合乎要求后才准予使用。起吊处必须打设起吊锚杆,锚杆采用直径20mm长度2200mm的高强锚杆,外漏300mm~500mm, 使用2卷锚固剂,先使用1卷CK2350,再使用1卷Z2350,使用LDZ-200锚杆拉力计测试为34.5MPa,抗拉拔力为120kN。最重物件重约3T,采用5T导链进行起吊,起吊前,必须将刮板链两端穿入起吊锚杆内联锁固定,确保安全后,方可挂设导链。
(四)对安装皮带地点的底板进行清理,保证底板坡度一致。
(五)将机头、机尾各部件按照要求进行安装。
(六)安装机头、机尾的同时组织人员展放皮带、穿H架、连接架杆及拖滚。
(七)机头、机尾安装好并固定牢固后,穿机头皮带并利用张紧绞车进行紧带。
(八)安装完毕后,对皮带机各部分进行认真检查,确认符合试车要求,才可进行试车运行。
(九)在试车过程中,对皮带跑偏段进行调偏,直到符合正常运转要求。
(十)安装、调试完毕后,收拾完所用的材料和工具,打扫现场。
三、安装标准
(一)安装胶带机机架时必须调平、找正、垫实,连成一体。机身架必须采用自制垫木(或机砖)调平、找正、垫实。
(二)胶带机机头、机尾应安装稳固的地锚,地锚设置标准:采用数量不少于六根Φ20×2200mm高强锚杆或直径不小于30mm长度不小于1.5m的专用地锚(机架每侧各三根),垂直或略倾斜打入底板,用Φ15.5钢丝绳或40T链条将锚杆和机架固定牢靠,确保机头驱动部平直稳固。地锚拉紧方向:胶带机朝机头方向4个、朝机尾方向2个。
(三)H架安装方向的规定:按运输方向确定,中间架支腿应垂直地板。
(四)托辊应与胶带接触良好,并转动灵活;胶带跑偏不超过50mm(上层胶带不出托辊,下层胶带不摩擦H架支腿)。
(五)清扫器安装合适、符合生产需要。机头、机尾确保各有一个,每增加一个出煤点在落煤点后方增加一个清扫器;清扫器与输送带面接触良好,松紧适宜,接触面均匀,清扫器与输送带接触长度不小于带宽的90%,确保清扫效果良好。
(六)输送机转动部位加装护栏,机尾安设防护罩。
(七)胶带输送机安装必须保证胶带输送机行人侧0.7米以上,检修侧0.3米以上。
(八)胶带接头均采用订扣机订扣,不许使用旧胶带扣。
(九)所有紧固零件必须紧固牢靠,不得有松动现象。中间支架联结安装方式应统一。
四、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一)施工期间严格执行“敲帮问顶”制度,用长柄工具找掉活矸危岩,消除一切不安全隐患,确保安全施工。
(二)向下展放皮带时,下面严禁有人。
(三)安装时,在施工地点上风侧3~5m处的顶部悬挂便携式瓦斯报警仪,瓦斯浓度≥1%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四)起吊锚杆锚固力测试:
1、起吊锚杆必须在使用前一个班打注。
2、测试锚杆前必须检查锚杆拉力计各部件是否齐全牢固,高压胶管是否完好,各种接头是否连接可靠,发现异常必须立即停止测试工作并进行处理。
(五)起吊设备安全技术措施:
1、起吊前检查所用绳套及导链必须完好可靠,由跟班队长和班组长共同验收,严禁使用不合格工具起吊作业。起吊器具承载必须大于起吊物重量。
2、固定起吊导链的起吊锚杆必须保证牢固,起吊大件设备时,尽可能垂直起吊,不得斜拉。
3每次起吊设备时,将设备起吊至距底板200mm的高度时,停止起吊观察导链、绳套及设备固定的牢固情况,出现异常时及时回落进行处理。、
4、严禁人员靠近起吊设备及其运行滑落趋势的方向,更不得将身体深入其中。严禁在起吊点正下方站立,若起吊物倾斜,拉导链人员要站在上方,人员要躲开设备滚脱趋势方向。设备周围严禁非作业人员站立、行走。
5、设备在起吊过程中应尽量保持设备平衡,稳慢进行,以防摆动伤人。起吊过程中如发现起吊不动或卡阻现象时,先处理后再起吊。拉小链人员要稳拉稳放,不得有冲击现象,严禁强拉硬拽。严禁长时间悬吊不动。
6、钻机影响铺皮带时,协调把钻机移到人行道侧,并且固定牢固。
(七)耙矸机操作安全技术措施
1、耙矸机作业时必须有照明设施,并正常使用。
2、耙矸机绞车的刹车装置必须完整、可靠。
3、耙矸机必须装有封闭式挡绳栏和防耙斗出槽的护栏,护栏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4、耙矸作业开始前必须将机身和机尾固定牢靠,严禁在耙斗运行范围内进行其它工作和行人。
5、固定钢丝绳滑轮的锚桩深度不低于0.8m,必须固定牢固。耙矸机钢丝绳一个捻距内断丝面积超过25%时,必须及时截去、掉头或更换,断股钢丝绳必须更换。滚筒的余绳不少于三圈。
6、耙矸机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操作时主副绳速度掌握均匀,以免主副绳忽紧忽松摆动过大造成钢丝绳打人事故。在无矿车的情况下扒矸,严禁在槽上存矸,以防耙斗出槽或矸石被挤出砸伤司机。当有大矸石时应对其处理,严禁硬扒,以免造成断绳打人、固定楔弹出伤人或烧坏电机事故。
7、每班工作结束后或司机离开耙矸机时,都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将操作手把取掉挂在专用挂钩上,将开关打上机械闭锁。当工作面不出矸时,必须将耙斗拉到耙矸机进料槽上,把尾轮摘掉放到耙矸机耙斗内,严禁挂在工作面。
8、放炮前后要对耙矸机的固定及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9、安装、移动耙矸机时要有跟班队长现场指挥,安装耙矸机时使用标准紧固件紧固好,固定好卡轨器和支撑腿。
10、耙矸机固定好后要由跟班队长全面进行检查,并空载试运行耙矸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确认安全后再运行。
(八)安装皮带耙矸机停送电安全技术措施:
1、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开关把手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工作的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2、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职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有良好的绝缘。
(3)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栏等防护设施。
(4)电气设备不得超过整定值运行,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检查合格并签发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5)井下电缆的选用应遵守下列规定:
(6)电缆应带有供保护接地用的足够截面的导体。
(7)电缆主芯线的截面应满足供电线路负荷的要求。
3、敷设电缆(与手持式或移动式设备连接的电缆除外)应遵守下列规定:
(1)电缆吊挂必须用电缆钩。
(2)巷道中悬挂的电缆应有适当的弛度,并能在意外受力时自由坠落。其悬挂高度应保证电缆在矿车掉道时不受撞击,在电缆坠落时不落在轨道上。
(3)电缆钩的悬挂间距1.5m。
4、电缆不应悬挂在风管或水管上,不得遭受淋水。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m以上的距离。
5、电缆的连接应符合下列要求:
(1)电缆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其芯线必须使用齿形压线板(卡爪)或线鼻子与电气设备进行连接。
(2)不同型号电缆之间严禁直接连接,必须经过符合要求的接线盒、连接器或母线盒进行连接。
(3)三台以上的电气设备必须设置局部接地极,局部接地极可设置在巷道水沟内或其它就近的潮湿处。
6、井下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防爆性能遭受破坏的电气设备,必须立即处理或更换,严禁继续使用。
7、井下过流保护的整定值必须与计算值一致。
8、严禁甩掉或不用井下各种电气保护。严格执行日检和远方试验制度。
9、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必须挂牌,工作前进行验电、放电,严禁带电作业。
10、使用中的各种电缆必须按规程要求吊挂,严禁用铁丝吊挂。经过维修的电缆必须进行浸水试验,耐压合格后方可下井。严禁使用冷补电缆。
11、存在下列问题的电气设备不得在井下使用:
(1)防爆结合面锈蚀、划痕超过规定。
(2)绝缘座破裂导致接线柱松动,接线柱变形或螺纹滑扣。
(3)导电螺栓、螺母锈蚀超过规定。
(4)喇叭嘴不配套或断裂、缺损。
(5)开关本体与外壳不配套,转盖与外壳不配套、缺手把或转动不灵活,开关内腔上方导电螺栓与接线鼻连接不牢。
(6)开关的机械闭锁失效。
(7)开关内缺电源隔离罩、电源危险牌。
(8)开关底托架断裂或固定不牢。
(9)电机风叶处的护罩与电机外壳固定不牢。
12、电气设备金属外壳的接地螺栓应齐全、完整合格,不得锈蚀。
13、机械部分的主要连接部件或受冲击载荷容易松动部位的螺母应使用防松螺母(备帽)或其它防松装置。电气部分紧固用的螺栓、螺母应有防松装置,弹簧垫圈应紧靠螺母安设。
14、同一部件的紧固件(包括平垫、弹簧垫)规格应一致。
15、螺母拧紧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的垫圈或螺母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
16、电气设备的隔爆外壳应清洁、完整无损并有清晰的防爆标志。
17、电缆引入装置接线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
19、各低压操作信号打点器都必须使用防爆按钮,严禁明火操作。
20、各机械设备必须定期按时进行注油检查维修,检修时间为每班接班后1小时内和交班前1小时内,以保证设备良好运行。
21、电气设备与轨道外边沿的安全间距不得小于0.5 m。
22、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应采用具有短路、过载和漏电保护的综合保护装置。
23、井下所有电气设备必须标有“MA”标志。
24、机电设备应做到以下标准:①零部件齐全完整;②性能良好,能力达到要求;③安全防护装置齐全可靠;④设备环境整洁;⑤设备检查、检修记录齐全,并填写规范。
(九)拖运物料安全技术措施:
1、人工运输大件时,首先检查行走路线的支护情况,如有隐患必须及时排除后,方可拖运。
2、检查行走路线上的一切障碍,排除后方可拖运。
3、班长、跟班队长必须亲自检查所要抬运物料的捆绑情况,必须牢固可靠,确认无隐患、无危险后方准作业。
4、抬运人员必须齐心协力、精力集中,必须同肩、同起、同放,严禁随意乱扔。
5、大件的抬运时,班长、跟班干部必须现场专人指挥。
五、避灾路线
(一)避水灾路线:施工地点→13071底板抽放巷→13采区轨道下山→-250大巷→井底车场→副井底→升井。
(二)避火、瓦斯灾害路线:施工地点→13071底板巷→13采区轨道下山→-250大巷→井底车场→副井底→升井;
如受灾人员无法升井的情况下沿以下路线撤离:施工地点→13071底板巷→13采区轨道下山→-250大巷→13采区临时避难硐室。
六、所有施工人员必须学习本措施后,签字后方可进行入井施工,其他未尽事宜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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