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警情与响应级别确定
接到事故报警后,按照工作程序,对警情作出判断,初步确定相应的响应级别。如果事故不足以启动应急救援体系的最低响应级别,响应关闭。
例如:报警的具体格式。
(2)应急启动
应急响应级别确定后,按所确定的响应级别启动应急程序,如通知应急中心有关人员到位、开通信息与通讯网络、通知调配救援所需的应急资源(包括应急队伍和物资、装备等)、成立现场指挥部等。
(3)救援行动
有关应急队伍进人事故现场后,迅速开展事故侦测、警戒、疏散、人员救助、工程抢险等有关应急救援工作。专家组为救援决策提供建议和技术支持。
当事态超出响应级别,无法得到有效控制,向应急中心请求实施更融别的应急响应。
(4)应急恢复
救援行动结束后,迸人临时应急恢复阶段。包括现场清理、人员清点,撤离、警戒解除、善后处理和事故调查等。
(5)应急结束
执行应急关闭程序,由事故总指挥宣布应急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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