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言
危险化学品(以下简称危化品)安全监管一直是安全生产的重点,更是安全监管的难点。由于危化品具有品种多样、管理复杂、使用广泛等特点,预防和控制危化品的危害,防止危化品事故的发生,就成为危化品安全监管必须解决的问题。
镇江有化工生产企业417家,危化品经营单位1298家(其中加油站318家),总体状况是:从业单位规模小,乡镇、私营企业比重大,占80%以上,安全管理基础薄弱;受经济利益趋动,重生产、轻安全的“一边倒”现象普遍存在,从业单位经营管理人员安全素质不高,安全生产知法守法意识淡薄;安全投入不足、历史欠帐多、作业场所、生产设备安全可靠性差。此外对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监管从机构建设、监督方法、管理手段上都有一个探索和完善的过程,工作开展的难度很大。面对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活动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镇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围绕全局,立足基础,狠抓预防,把好“五关”,“在服务中把关,在把关中服务”。从2001年8月市组建安监局近3年来,全市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未发生一起重特大事故,化工生产企业死亡事故稳中持续下降,危险化学品经营未发生任何事故。良好的安全生产状况推动全市支柱产业——化工工业的稳步发展。市安监局因此被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评为2002年全国安全生产先进集体。
第一关:“前置关”
即全面推行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评价和“三同时”管理。一些业主单位常常忽视了投资前期的安全预防,工程结束后,发现因设计缺陷、安全设施先天不足,留下危及生产、生命安全的隐患和问题,再行变更设计、调整施工,不仅影响工期,而且付出很大的经济代价。有些隐患和问题的解决受到选址、布局、资金等限制,难以整改甚至于无法整改。建立危化品建设工程项目前期预防安全监管新机制,运用科学、适用的评价方法客观、准确地分析项目中存在的危险性,在设计施工中从总体布局、工艺过程、设备选型多方面综合考虑,设置相应的防火防爆、防尘防毒等事故预防安全设施,采取有效、合理的安全卫生技术和管理对策措施,加以控制和消除,是保障建设工程安全运营的重要方法,也即安全评价和“三同时”的主要内容。抓住这一关键,全面推行危化品安全评价。在危险化学品工程建设初步设计前,主动介入,把好安全生产设施和措施关。督促企业进行安全预评价,依据评价要求,落实安全设施,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从根本上控制危险,提高本质安全程度,改变危险化学品工程“先建设、后整改”的被动局面,避免投产后因为安全要求引起返工或调整,提高项止投资的安全效果和效益。至目前为止,全市已有450多个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项目经过严格的评价、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把投入建设和生产。为逐步实现危化品生产、储存的合理规划、统一布局,在全国率先实施了危化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批准办法,并以市政府名义发布《镇江市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企业设立审批制度》,从申报条件、申请材料、审查程序、审批办法、承办时限做出具体规定,这一措施的实施,有效消除因选址不当、间距不符合要求留下的布局上的隐患,为集中管理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打下基础。
第二关:“整治关”
事故隐患是诱发事故的直接原因。在隐患整改问题上,坚持隐患既已发现,就不能等闲视之,必须彻底解决。“宁听骂声、不听哭声”,敢于动真碰硬,运用行政手段,在较短时间内解决了一批重大隐患。按照《重大隐患管理规定》,有计划、有步骤地开展重大隐患的排查、评估和整改工作。通过评估,建立市、辖市区、企业三级隐患档案,实行分级管理,落实整改时间和责任人,及时予以消除。对存在隐患的单位和区域,挂图作战,逐条落实整改责任人和督查责任人,深入隐患现场,协调关系,研究方案,组织专家论证,指导督促一批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整改到位。镇江市江南化工厂大量使用甲醇等易燃易爆化学品,因其与城市垃圾场毗邻,垃圾场内焚烧垃圾及人员流动火种对其化工生产安全构成极大的威胁。由于地界纠葛,整改方案多年得不到有效实施。考虑到由于历史原因形成的隐患,没有采取简单的做法,发一份整改通知书要求限期整改就完事,而是把工作做深做细,多次深入企业,认真勘查现场,积极协调,促成隐患整改协调会的召开。在政府的支持和相关部门的配合下,确定了整改方案,在2单位间砌筑防火设施,隔绝火种,使得这一困扰多年的化安全隐患得到圆满解决。润州第二化工厂上方1条35kV高压线穿厂而过,不符合化工企业设计规范要求,构成火灾爆炸的重大隐患。如要解决这一问题,就会牵涉到企业生产、资金、社会供电等多方面困难,在久拖不决的情况下,市安监局采取停产整改的果断措施,并聘请化工专家帮助企业研究制定方案,落实整改费用,在3个月内促成企业落实50多万元整改经费,将架空高压线改成埋地电缆,整改结束后组织专家论证和验收,从根本上消除了这一重大隐患。丹徒化肥厂配电房老化、镇江乙炔气厂气瓶充装丙酮量不足等一批久拖难决的危险化学品重大隐患都得到了解决。通过隐患整治,有效防止了其转化和发展,避免了可能发生的重大事故,赢得了巨大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在下功夫做好重大隐患整改工作的同时,积极研究建立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体系。对全市危险化学品分类分布、危险程度、救援力量、应急装备、通讯系统进行调查分析评估,组织专门人员,编写全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广泛征求意见,反复修改,出台了《镇江市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成立由市领导担纲总指挥的全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宣传报道、救援排险、医疗抢救、专家顾问、后勤保障、现场警戒、物资运输、事故调查8个专业组,明确指挥部及各成员单位救援职责分工以及事故发生后预案启动、应急救援,事后处置等阶段实施计划要求,确保一旦发生危全化学品重特大事故,能够以最快速度作出反应,启动预案,出动队伍,及时控制危险源,抢救伤员,指导群众防护和撒离,最大限度控制和消除事故危害后果。
第三关:“培训关”
坚持两手抓、一手抓硬件设施条件、软件管理水平的提升,一手抓人员安全素质的提高。通过检查、审查等各种途径,引导企业建立和完善“三级安全教育”、“化工作业人员复训上岗证”制度以及“班级安全活动”等企业内部安全培训教育机制,同时以化工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准入许可审查为切入点,全面推行化工生产企业、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制度。按照统一教材、统一大纲、统一考核、统一发证的“四统一”培训考核要求,认真制定培训方案,有组织、有计划、有目的地开展培训和教育工作。2年多来,全市有2000多名化工企业、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的经营管理人员接受系统的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危化品基础知识、安全管理知识为主要内容的集中培训和学习,较好地掌握了与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管理知识和方法。通过学习,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管理者的安全生产法制观念和责任意识得到强化,做好企业安全生产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进一步加强,管理企业安全生产的能力得到提高。
第四关:“入口关”
严格化工生产、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制度。随着政府机构改革,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发生变化,原有的法律化规执法主体随之进行了调整。市安监局成立之后,两项职能先后划入安监局。市安监局加大工作措施和力度,在全市范围全面实施化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审查发证工作。与工商部门密切配合,将其作公海710为企业领取营业执照、年度审核的前置条件,严格把关。在化工生产许可证审查中,坚持一个标准,严格两方面条件(管理合格、现场合格),坚持辖市区现场初审、市级现场与材料审查相结合、省级终审三级审查程序,在审查中,强化服务意识,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企业建立安全管理的基本工作制度和台账,改变一些乡镇、私营化工企业中存在无章可循的状况,促进化工企业加强基础管理,逐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的管理轨道。在各级审查中均聘请有经验的化工安全技术专家,从设计、工艺、技术上全面指导企业查找安全问题和缺陷,提高现场检查的专业性和权威性,确保审查工作质量。通过审查,有401家化工企业经过三级安全资质的严格审查,获得化工安全生产许可证,持证生产,持证率由安监局成立前的45%提高到96%。
第五关:“预控关”
预防为主,突出做好防范和监控。由于企业活动行为的自主性、生存发展的竞争性、企业经营的功利性使得化工生产企业考虑更多的是生产、经营、利润、效益等硬性指标,殚精竭力地去开发新产品、占领市场,片面追求效益而忽视安全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不落实,安全管理混乱,安全措施不到位,安全投入不足,拼技术、拼设备现象十分突出。特别是一些规模较较小、老企业和经济状况不佳的企业,生产作业现场“险象环生、危机四伏”。针对这一状况,制定了《镇江市化工企业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实施方案》,连续3年在全市范围对化工生产企业进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首先落实专门班子负责组织落实整治的具体工作。成立了由市政府领导挂帅,由公安、环保、质监、消防、工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在市安监局下设办公室。
二是统一工作步骤,通过动员部署、企业自查、辖市区普查、市级重点考核验收4个阶段贯穿全年,环环相扣,分步实施,使治理工作规范有序。
三是突出重点,通过阶段性治理,解决化工生产企业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确保治理取得实效。
2002年确定乙炔气等8个存在重大隐患单位的治理工作的重点,在此基础上,2003年则突出剧毒化学品、有机过氧化物生产企业等6个重点,在治理过程中不断强化难点和薄弱环节。
四是坚持标本兼治、治理与监管相结合的原则,推进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治理中,严格坚持《化工企业专项治理验收标准》,以百分制形式,从安全生产组织机构、规章制度等12项安全管理和电气防爆等17项现场管理即软硬件两方面逐一对照检查,75分为合格。通过这一形式,帮助和指导企业找出安全生产上的问题和差距,有的放矢地加以改进和完善,有力地推动了化工生产企业安全管理状况的改善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高。
通过2年来的努力,全市417家化工生产企业普遍建立了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的企业安全生产10项基本工作制度以及安全检查等7项基本工作台账。所有化工企业结合可能出现的不同事故特点,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近2000条作业场所电气设备、线路不防爆,安全附件不齐全等化工生产隐患得到消除。
五是加强现场检查。将现场检查作为重要治理手段,将治理主战场放在企业,放在作业现场,做到一个不漏,逐一查过。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由辖市区安监局组织逐一检查。对重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考核验收时,各级检查中均聘请有技术、懂专业、会安全的化工或安全管理专家参加,以提高检查工作质量,防止走过场。对存在问题的企业,按轻重缓急,分别采取责令限期改正、停产、转产、搬迁、关闭等强制性措施予以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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